柯桥街道代表小组 沈祥星
案由:饭店油烟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必须治理的大气污染源之一。可是,柯桥湖西路瓜渚风情小区的部分居民,饱受饭店油烟之苦已整整5年。《绍兴县报》自2009年秋到2010年春,多次对此事进行跟踪报道,但数年过去,违规经营、污染空气、污染环境的饭店还在照常经营,未受到任何触动。
从2009年8月21日至2010年3月11日,《绍兴县报》“柯桥新闻”在长达7个月的时间内,以系列报道《春天的油烟一直呛到了秋》的形式,先后发表了5篇文章,对柯桥湖西路上近10家饭店,违规经营、污染空气、污染环境,影响瓜渚景园众多住户的正常生活进行了报道。
据悉,这些饭店,均以办理“火锅”业务为由,申领卫生许可证(详见附件),在领取了经营“火锅”的工商营业照后,超越经营范围,违规从事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经营。
事实上,众多的法律法规均将餐饮油烟污染列入必须治理的大气污染范围,要求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要受到5万元以下的罚款。
再则,从国务院,到浙江省、绍兴县,均明文规定,餐饮(所谓“火锅店”理所当然在餐饮的范围之内)属于建设环评项目,必须按相关规定,在建设前,按规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环保部门审批批准。
油烟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油烟污染防治设施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饭店方可投入使用。
按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像湖西路众多饭店以开“火锅店”为名,行有油烟污染的餐饮经营为实的违规行为,要受到工商部门的查处,至少要被处2万元以下罚款。而且,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无照经营行为并且提供经营场所的,也要受到查处,至少被2万元以下罚款。
遗憾的是,上述饭店至今未受到任何相关执法部门的处罚。
为了使瓜渚风情的住户免受饭店油烟污染的影响,2010年上半年,柯桥街道办事处与瓜渚风情社区、瓜渚风情小区物业公司等,3次召集湖西路上8家饭店的业主开会,协商集中治污事宜。2010年6月2日,在第三次会议上,与会8家饭店经营者还认可了由杭州一家环保公司设计的油烟集中治理方案和相关费用。
但是,由于这些违规经营的饭店业主未真正感受到法律法规的压力,未受到本来早该受到的处罚,油烟集中治理方案至今未得以落实。
瓜渚风情小区住户受饭店油烟污染5年,受到损害的,不仅是住户的健康,还有政府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
近来,绍兴雾霾不断,PM2.5数值居高不下,在此背景下,治理柯桥湖西路饭店的油烟污染,尤显迫切。
具体方案: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从中央到省市县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从源头上解决柯桥湖西路上饭店油烟污染问题,特提以下建议,
一,由县府办牵头,会同工商、环保、城管、卫生、食药、规划和柯桥街道等部门,组成整治柯桥湖西路饭店油烟污染小组,集中商讨,联合执法,查处湖西路饭店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以此为契机,开展柯桥城区饭店油烟污染整治。
二,环保部门应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对湖西路饭店进行检测,依法查处。
三,湖西路饭店打着“火锅店”的旗号,经营有油烟污染的餐饮,属于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五款“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工商部门应该迅速立案查处。
四,火锅店也属餐饮范围,在柯桥城区开火锅店也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领取卫生许可证等前,履行环评程序。
五,湖西路饭店要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落实油烟污染整治的有效措施。可单独治理,亦可集中治理。如集中整治,要建立治理的长效管理和收费制度。
六,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解决好湖西路饭店污水集中收集排放问题。
绍兴县环境保护局答复(2013年5月13日)
柯桥城区的饭店油烟治理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历年来也组织了多次的专项整治,明确要求新建餐饮企业在开始营业前必须安装好油烟净化装置,并确保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老餐饮企业在环保年审时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针对提案中反映的湖西路(瓜渚风情小区段)饭店的油烟污染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多次进行检查走访,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湖西路(瓜渚风情小区段)共有餐饮企业十家,其中一家正在装修,一家无油烟产生,八家有油烟废气产生。经现场核实,10家餐饮企业均有工商营业执照,但除了3家有环评审批手续外,其余7家均未办理环评相关审批手续,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对这7家饭店开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检查中发现,8家有油烟产生的饭店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其中秧秧鱼火锅店和金马碧记油烟经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在小区物管的房顶,其余6家饭店油烟排放口均在饭店的前方。其中巴食骨头煲和重庆酸菜鱼馆厨房设置不规范,朝小区方向设置了通风口,对小区居民影响较大,我局执法人员对其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拆除通风装置,封堵通风口,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在后督查中确认,饭店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对代表提出的油烟废气是否达标排放的问题,联系了绍兴县环保监测站进行实地踏看,根据现场情况,只有两家饭店可以满足监测要求,分别是秧秧鱼火锅店和金马碧记。4月22日,环保监测站的监测人员在我局执法人员的配合下对两家具备监测条件的饭店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秧秧鱼火锅店排放口油烟的平均浓度为1.58mg/m3,金马碧记排放口油烟的平均浓度为1.33mg/m3,均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限值,即≤2.0 mg/m3。同时对全部8家饭店提出了要求,要求业主做好对油烟净化装置的维护保养工作,对发生故障的设备及时进行维修,确保油烟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对于饭店产生的生活污水问题,经现场调查,十家饭店污水均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因此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下一步,我局会积极督促饭店加紧办理好环评审批手续,要求企业合法经营,文明经营,并将会同城管、卫生等部门加强对该路段的检查,同时我局将以此为契机,对柯桥城区的油烟污染进行新一轮的整治。